你去跟被都更蟑螂吃乾抹淨,永遠失去立足地的受害者說,空間變多財產增值是難忍的鬱卒?難道你寧願什麼都失去,或是周遭被大樓遮蔽的陰暗潮濕,空氣不能流通的老宅才是誓死的最愛?這老宅也絕不是過去的土屋或田地改建起造的,那是沒變過地形地貌的本來面目。。。
真正的社會運動是,發現一個標地受害者,能以同理心通案到所有類似受害者的福祉,造成更廣大社會運動,以一案帶動通案的解脫。台灣人只會用力過猛於單一個案,好像一案解決其他都沒別人受害似的。有的是一案打死全部窒礙,別的正常都更真正使壞的釘子戶流氓(像某些聯開案,以絕少的地綁大案)都變得難以解決或任憑以少綁多。。。我們有因為這個運動好好的抽絲剝繭整個都市更新的問題?要是建築不安全的七零年代搶建的換厝的其中哪一戶寧要『家』的感覺與價值,整片換厝都不能動嗎都得等著被破碎傾倒?
有些在都更或土地買賣的受害者,在當年買賣房產的過程中,早就被土地代書勾結地政人員把地權從有弄成無了,你又舉不出被偽造文書的證據,那些被合法訴訟步步侵害的受害人,還沒辦法被代議政治救濟,或社運團體聲援呢?這種登記疏失或刻意欺騙的案例少嗎?
多喔,看過房屋已建數十年因為崩害要重建,才發現地籍上那裡還是空地一處,從無建物登記?(我不知那幾十年的房屋稅是怎麼繳的)知識的被特定人物壟斷,與政府交涉的程序刻意做得複雜難知,一切要靠人代書、代辦、代解,這就是問題所在。用偷的、拐的、騙的,跟這個知識體制的建構,政府行政刻意將流程運行弄得迂迴、窒礙、不便民,難知難懂,這才是問題的主因。知識都用代理,一堆人樂於中介代言,代言誰的利益?想代言者或是被代言者?人民都生活的囫圇吞,只消情緒,不明究理;只管跟著走,眼前有吃的用的,不知被無理剝奪竊用的是更多,這就是問題。
知識被無理壟斷而盲目,糊裡糊塗的什麼都被代言了,自私的惡勢力如此,自認良善的所謂正勢力優到哪裡去?還是少數代決定,少數掌握正勢力的生產關係。不願努力使多數都能獲得正覺知,每個人都能全面的覺知、判斷。擅權與貪腐才能真正的禁絕。擁有少數事實真相的、智識實力的肯嗎?
其實每個事件裡都會流傳很多從不同角度、立場說出來的或堅持出來的故事,與多方拉扯出來的故事真相,不會是參與拉扯每一方所心喜願見的,因為每一個拉扯方向,都是一個眾集的力量。一個力量一旦牽涉到多人多心思,力勢的方向可能還是會看來往外顯的共同方向前進,裡面質地的本身卻可能暗流更多(拉力更強)的往自身標地的既定目標要走,讓真正得利的業用效能,暗流到與表象被公開欲令人相信的『事實』間,產生部分背離或完全相反於表象理由的實際利得可以確實入袋。
人類歷史的現實運作上,很難有全黑或純白的力量:黑暗方也會有naive的、不知是黑的、以為是在不同方向的第三方協同者幫忙滾動;相對光明的另一方也會產生假意認同卻暗藏自己心思的、階段順流卻隨時準備轉向的、或是根本是來搞破壞的力勢參與拉扯。大拉扯裡有小拉扯,小拉扯裡還有微拉扯。儘量地把所有的作力趨向的線條畫出來,才真正能知道你怎麼畫下切線,影響整個牽引,得以趨近你最大意願,到達的那個數值高度頂端。若是你自己都看不清,被你自己以偏概全的眼界所欺,你的切線方程式再如何制訂,都趨近不到你想達到的預設目標——那個位勢高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