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四, 7月 16, 2020

主張廢除考監之後。。。

我對廢考監院後行政職權的歸屬有些看法:

國家考試方面,我認為職業證照考試與公務員任用的筆試要分開管理:職業證照考試歸教育部的國家考試司或考試署;公務人員任用的筆試部分(讓實際任用人員的官署,可以自己口試或面試適用之新進人員)可以與公職人員的銓敘一起併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署由國家人資長主理。

公務人員的行政疏失的調查與懲戒,可併入法務部廉政署(再加上官方自主督察部分)與檢察署、調查署成並立的三大執法部門。行政公務疏失與人員失職的司法審判,由主管廉政案件的檢察官指揮廉政署辦案起訴,歸司法院下屬的行政法院主之。

國家預算的審計可歸立法院,與他們的預算中心合併成立一個新的審計稽核總署由國家督察長主理。裡面除了精算師與審計官,再新增「政務稽核官」主查政策落實、人民呈情等立委交辦案件。

喂!國民黨與民眾黨,要抗爭廢考監,要像我一樣的提主張,解決職權歸屬。看誰想的比較合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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