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日, 11月 20, 2016

工資與工時

我知道中小企業的勞工(職員)尤其是買賣業,服務業工時長而且被苛扣的很厲害,常常不得正常休息。所以這個七天假雖然已經將近二十年沒休過,都覺得一下子講明不休了,還是覺得權利被剝奪,勞動權被損害了。一定要抗議。

我才跟一位前中小企業主確認了一個想法。買賣業,服務業的生存怎麼會如此艱辛,要壓榨員工的出勤工時,擔當及背負法定工時內無法完成的工作,常常得無酬加班呢?因為「房租」啊,沒錯,是房租。台灣總有一群人,只需投資一次,終生受用無窮,他們就是一樓房東,或是說商用房產的擁有者。


再怎麼房產商品化,作為養利套利的盈利資本,都不可成為消費經濟現金流無貢獻的超級獲利者。
過高支付的房屋租賃成本,壓榨了其他流動成本的支出,或說流動成本的合理配置。就是人事成本,原物料的進貨成本就會被不合理的壓制。。。。


我覺得問題的根源就在這裡!


此外想想,我們的收入幾年沒變(我還被砍半以上),還要增加了以前沒有的手機,電信費,筆電等等的「固定」更新汰換的支出。這些增加的支出佔我們不動如山薪酬的支出比例真的蠻高的。那只好減少了其他的花費,尤其是日常飲食,消費品的購買。你要高端高收益以外的生計勞動者如何生存?尤其是那些非正式部類的勞動生產者,自己的小生意,所以不是真藍領,想要達到一個能生活得起的「毛利」額度,需要更辛苦的自我壓榨,更壓榨他們的聘僱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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