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頭的故事是這樣的:『一九四九年三月二十日晚上九點十五分,台大法學院一年級學生何景岳和師範學院博物系學生李元勳,共乘一輛腳踏車,經過台北大安橋附近時,被中山路派出所一名謝姓警員認為違反交通規則取締,因而發生衝突。兩名學生據說被該警員「打了好幾下」,隨後並被押送台北市第四警察分局拘押,轟動一時的「四六事件」自此揭開序幕。
兩名學生被捕的當天晚上,首先得到消息的師院學生,集合了兩三百人趕到分局交涉,而四、五百名台大學生隨後也聞訊前往聲援,兩校學生要求警方釋放何、李兩人,並要求警察局長劉監烈出來向學生道歉,警方雖立刻將兩名學生釋放,並將肇事警員拘押,但要警察局長道歉之事只能以電話請示。』。。。。
http://km.moc.gov.tw/myphoto/show.asp?categoryid=28
四六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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